• 法侓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 > 析术观点
    1部手机让13个好友被盗14万多
    发布时间:2024-08-01    浏览:187

    转载于菏泽巨野县法院

           此前,在广东打工的韦某甲捡到了一部手机,并顺利登录了失主的微信账号。失主的通讯录里大概有200余名好友,他发现大多数人的微信账号都是姓名全拼加生日的组合,微信密码、支付密码也能试出来。于是韦某甲在深夜登录了十余名被害人的微信账号,盗窃了账户里的钱。其中苏州的张女士发现自己的微信账户被转走了两万余元后,选择了报警。警方经过调查研判,最终抓获了韦某甲以及其亲戚韦某乙,还发现了他们通过网购平台“0元购”买手机的方式来实施盗窃。经查,两名嫌疑人共窃取13名被害人微信账户内钱款14.7万元。目前,检察机关已对其提起公诉。(零距离)

    微信截图_20240801141744.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联系我们

    电话:4000662655

    微信公众号:析术律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力运河十号B02-1815

    官网:www.xishulawfirm.com


    析术观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0662655
    邮箱:xishulvsuo@163.com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2号院5号楼18层1815

    析术律师事务所电话/传真:010-65721219 京ICP备2022028589号-1

    版权所有:@ 2022 析术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