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微博
2022年开始,在无锡做冷冻食品生意的高先生发现,冷库内的货物经常变少。装监控后,他发现,因逃生门不允许关闭,在食品城工作的孙某某多次潜入冷库,专偷货量大的虾仁,1年多来共偷走79箱,涉案金额3万多元。其姑父杨某某知道虾仁来路不正,但心照不宣帮忙销赃。今年6月,孙某某因犯盗窃罪获刑;杨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联系我们
电话:4000662655
微信公众号:析术律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力运河十号B02-1815
官网:www.xishulawfirm.com
析术律师事务所
Analysing Shu Law Firm
联系电话:4000662655
邮箱:xishulvsuo@163.com
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2号院5号楼18层1815
手机端
微信客服
析术律师事务所电话/传真:010-65721219 京ICP备2022028589号-1
版权所有:@ 2022 析术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