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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哭笑不得!男子盗200多斤龙虾称交女友开销大
    发布时间:2024-07-01    浏览:201

    转载于济阳检察微博

           5月初,湖北潜江有虾农报警称,自己虾田里的小龙虾被人盗窃一空。民警调取监控发现,深夜一中年男子进入虾田区域,随后驾驶一辆面包车离开现场,将车上140多斤小龙虾售卖给虾贩。通过走访,民警很快锁定并抓获嫌疑人张某,并确认张某是盗窃小龙虾的惯犯,一个星期内共作案3起,盗窃小龙虾200余斤,涉案价值3000余元。据了解,张某有正当工作,因为谈了女朋友,平时生活开支比较大,盗卖小龙虾的钱都被他拿来给女朋友买礼物。目前,张某已被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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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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