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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构成诈骗罪,判刑2年半缓刑2年8个月,罚款2万。6月2日,据“浙江法治报”消息:小宇(化名)在一家自行车店工作,工作之便给自己组装了一辆价值6万元的碳纤维自行车,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对方全责。一般碳纤维自行车部件损坏只换不修,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也只需要小宇提供官方报价。小宇发现自己从一级经销商那里拿到的部件价格远低于官方报价,差价可观,遂动起了歪脑筋,重新组装了一辆6.8万的碳纤维自行车。2023年4月,小宇骑着新自行车撞上一辆小轿车,交警部门认定小轿车全责,车主保险公司根据小宇报价赔付8.5万元,一进一出小宇“轻松”赚了1.7万元。2023年12月,保险公司调查后发现,多起自行车与小轿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都与小宇有关,怀疑其碰瓷遂报警。法院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小宇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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