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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同志!我家防盗窗上挂了个小偷!”
    发布时间:2024-05-11    浏览:248

    转载于公安部刑侦局微博

           4月18日,江苏常州,一小偷企图入户盗窃,竟卡在防盗窗上动不了,直到房主回家发现报警,武进公安分局湟里派出所民警赶来后,发现是前年刚抓过的熟面孔。面对民警,小偷表示:“麻烦给我拿个凳子。”最终,在消防人员的帮助下,小偷成功从防盗网脱身,被顺利带回派出所,落入法网。

    微信截图_20240511153949.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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