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泗洪政法微博
亲本种子,一般是第一代用于杂交实验的种子,是我国粮食安全领域重要的种质资源。国内某农业科技公司原总经理朱某某,为捞取个人经济利益,以“合作制种”名义,先后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违规出售5种亲本稻种。获利后,他又创办农业科技公司,继续向境外大量出卖我国优质亲本稻种。今年1月,朱某某因“为境外非法提供情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国家安全机关还依法对其余17名涉案对象给予行政处罚。国家安全机关: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如遇疑似间谍拉拢策反,要第一时间报告。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 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章上述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九条外,对国家和人民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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