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侓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 > 析术观点
    男子不询价不验货怒刷40万买金条 男子刷40万买金条涉嫌洗钱被拘留
    发布时间:2024-04-11    浏览:369

    转载于菏泽中院微博

           近日,北京。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连续两天来店里购买金条,购买金额高达40万元,并且全程不询价不验货“豪爽”下单。民警怀疑其是在帮助诈骗分子,利用黄金洗钱。目前,男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大兴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微信截图_20240411145032.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312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的;
    (二)拆解、拼装或者组装的;
    (三)修改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的;
    (四)更改车身颜色或者车辆外形的;
    (五)提供或者出售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六)提供或者出售伪造、变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整车合格证、号牌以及有关机动车的其他证明和凭证的。
    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涉及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五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析术观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0662655
    邮箱:xishulvsuo@163.com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2号院5号楼18层1815

    析术律师事务所电话/传真:010-65721219 京ICP备2022028589号-1

    版权所有:@ 2022 析术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