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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偷11只约克夏5只泰迪获刑 3年半男子宣称爱狗偷16只狗繁殖卖钱
    发布时间:2024-04-07    浏览:303

    转载于洪泽区法院微博

           此前,郑某在一个夜晚偷走了江苏某宠物店11只约克夏和5只泰迪犬,并连夜骑着摩托车带回了安徽阜阳老家。让他没想到的是,这16只宠物狗总案值高达227000元。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郑某表示偷这些狗回来是想用来繁殖,等它们生了小狗再拿出去卖。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的公私财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零距离)

    微信截图_20240407151316.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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