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豫法阳光微博及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微博
此前,江苏一超市员工郑某有意向老顾客们散布食用油要涨价的消息,称多付货款可锁定现在的价格,短短1个月时间骗得货款156万元。然而,几个月后,食用油不仅没涨价,郑某也不再给顾客按期供货。当有顾客欲要回货款时,他又以各种借口骗取同情,其实诈骗钱财都被其用来赌博挥霍了。最后,久久等不到退款的顾客选择报警,郑某被抓后退还了78万元赃款。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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