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北京公交警方微博
一男子在某个午后遛弯,发现路边车棚外一辆自行车倒在地上,他上前查看发现车没上锁,顺手牵羊的心理使他将自行车私自推走了......博兴路派出所民警当日就将其抓获,该人因盗窃被大兴分局行政拘留。提示:广大车主们,千万要记得锁车啊!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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