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中国警方在线微博
今年2月,浙江杭州,嫌疑人濮某来到某仓库,递给保安王某一根烟,表示自己要偷运厂内钢材,希望王某“高抬贵手”,事成之后给好处费5000元。王某经受不起诱惑,答应值班当晚“睡一觉”。值班当天王某将门禁打开,放任叉车货车进场盗窃钢材十余吨,目前两人均已被警方抓获。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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