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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丹东市公安局元宝分局广济派出所破获一起卖淫嫖娼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员2名。2月28日,民警在走访辖区时获悉,小区一个单元的二楼晚上总有陌生男子出没,其行为让人起疑。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开展工作,于当日21时许,将正在二楼一屋内进行卖淫嫖娼的李某和邹某当场抓获。经查,李某利用照顾独居老人的保姆身份,在老人晚上休息后通过社交软件招揽嫖客邹某在老人家中进行卖淫。二人对卖淫嫖娼的违法行为均供认不讳,随后,二人均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0元的处罚。(九派新闻)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人员判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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