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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耍酒疯”无故踹车?寻衅滋事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02-21    浏览:358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廖梦旖
    男子酒后“霸道”踹车还抱摔车主。近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寻衅滋事案,判处被告人叶某学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赔偿被害人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经济损失22000元。
      2023年6月,被告人叶某学饮酒后途经被害人经营的水果店门前,无故推倒被害人停放的二轮电动车。后又与被害人发生口角,被告人叶某学将被害人抱摔在地,致其多处皮肤擦伤、软组织挫伤、左侧肩胛骨骨折。经鉴定,被害人伤情为轻伤二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叶某学无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综合其犯罪情节及认罪表现等,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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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张喜东律师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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