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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贷需要还吗?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23-06-13    浏览:583
    这几年国家针对信贷行业,出台了不少政策,想要引导信贷行业进入良性发展,保护债务双方的相关权益。这些政策出台后,导致不少人以为网贷整顿是不是不用还了。虽然这是很多人的梦想,但实际上,并没有这么简单,一起来了解下吧。

      网贷整顿不用还了,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网贷公司的钱,也是通过集资聚集起来的,有些甚至是银行的资金,虽然借款人是跟网贷公司签的贷款合同,但实际的债权人是提供资金的人,因此,即便网贷公司被整顿关闭了。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借款人仍旧需要还款。
            而且,在整顿后,网贷平台大多接入央行的征信系统,这意外着在网贷公司借钱,也会上借款人的征信,对借款人的约束更多了。
            网贷行业整顿是不是不用还了,这是不可能的,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只有那些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高利贷,或者是套路贷,才可以不还,其他贷款,都需要按时还款。

      网贷需还的法律依据

      (一)《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1、第十五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
      2、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3、第二十二条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当事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出借人请求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法典》
      1、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2、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3、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4、第六百七十八条规定: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无论借了谁的钱,都要按时还钱。只要是成年人,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借”时难道没有想到后果吗?借贷是本账,凡账应该算清楚。任何借贷行为都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按照约定的合同条款履行还款义务。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年利率在24%以下的利息就是合法的利息,如果是逾期还要承担逾期罚息,所以如果贷款利息没有超过这个数就是合法的,当事人就应当归还。

            另外,只要借贷关系实际已经成立了的,无论这个网贷平台是否还存在,只要彼此之前已经成立了债权关系,那么这个钱就是需要还的。如果借款人不按期还款的,需要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贷款人也可以请求借款人还款;如果借款人拒绝还款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并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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