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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的难点与解法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890

    当劳动者遇到工伤而遭受损害,需要进行工伤认定时,会出现两个难点,一是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二是工伤情形的认定问题。所谓工伤情形的认定,指的是劳动者所认为自己“因公受伤”的实际情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第一个难点的出现原因往往是因为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又在工伤事实发生后否认劳动关系,拒绝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针对这一难点,当劳动者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认定劳动关系还可以参照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费记录、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证据。

    第二个难点,即工伤情形的认定问题,是实务中进行工伤认定比较重要且相对复杂的一步。

    以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张喜东律师所代理的不服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一案为例。在张喜东律师接手该案时,该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已经作出,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过程当中,用人单位不给予配合,不认可当事人受公司指派为维护业务关系参加合作公司举办的篮球赛受伤这一事实符合工伤情形,此外还进行百般刁难,后续甚至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这也导致了当事人取证更加困难。

    析术律所张喜东律师,作为一名专业代理工伤案件的律师,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劳动关系确认、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交叉赔偿等疑难案件方面均具有丰富实务经验。因此,在拿到这样一个已经被认定为不予认定且取证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张喜东律师仍旧凭借其过硬的专业能力及对工伤案件的丰富经验,通过充分分析案情,找到了案件的突破点,由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时未能审查当事人是否是受用人单位指派这一事实未进行审查即作出认定这一点出发,最终行政复议确认该决定书的作出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予以撤销。

    事实上,该案件到这里并未结束,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决定书的撤销是该案的阶段性胜利成果,后续仍要在工伤认定当中积极举证,最终拿到人社局依法作出的工伤认定才是该代理所欲达成的目标。而继续进行工伤认定,有可能会再次面临不予认定从而再次走向行政复议的风险,实务中不乏有案件由此陷入循环,迟迟未能认定为工伤。

    因此,尤其在这类案件进行工伤认定时,选择一个靠谱、有丰富工伤案件承办经验的律所、律师则尤为重要。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成功代理了大量工伤赔偿案件,多位专业工伤赔偿律师,无论是在工伤劳动关系确认、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方面,还是对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交叉赔偿这类疑难案件均具有丰富的承办经验,凭借其专业能力以及对工伤案件的把握能力,通过其高效、专业、贴心的法律服务,充分维护了当事人在工伤案件当中的合法权益。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张喜东律师作为一名专业的工伤案件承办律师,在上述其代理的工伤案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张喜东律师也荣升为析术律所主任,作为律所主任,将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完成每项法律事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继续探索律所的专业化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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