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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红博主烹食“噬人鲨”被罚款12.5万元
    发布时间:2023-02-13    浏览:750

    涉案当事人金某某,2022年4月13日通过淘宝网,以7700元人民币的价格购得鲨鱼一条,5月29日、6月2日先后对该鲨鱼进行摆拍和烹食,7月12日将烹食该鲨鱼的视频发布到网络平台快手和抖音,7月13日、14日该视频在网络上流传迅速成为全网热搜。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根据残体组织样本DNA条形码鉴定,当事人购买烹食的鲨鱼属于《中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经农业农村部门认定,该噬人鲨价值2.5万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南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据四川南充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1月,南充市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中依法查处一起非法购买、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噬人鲨)案,对当事人金某某处罚款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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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本案鲨鱼销售者和捕捞者沈某某、颜某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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