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淄博中院微博
2024年2月,在湖南省邵阳市洞口县城某小区内,一名已退休的业主潘女士和朋友晚饭后在小区散步,途经一栋单元楼下时,一块砖头从天而降,直接砸中了她的头部,随后潘女士被120送往医院。由于事发小区未安装高空抛物摄像头,无法锁定确切的侵权人,这让事后的赔偿问题陷入僵局。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潘女士将该栋楼二楼及以上所有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10户业主以及小区物业一并诉至洞口县人民法院。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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