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历下检察微博
南京郇某与邻居邢某平日一起下棋打牌,关系和睦。邢某偶然发现郇某电动车上的钥匙,竟起了盗窃之心,利用门禁卡在一年内五次入户盗窃。为掩人耳目,邢某每次只偷数百至一千多元现金,还导致郇某家人一度互相猜忌。一次邢某盗窃,撞见郇某儿子,还狡辩称看郇某是否在家。郇某一家发现当日家中现金丢失起了疑心,安装监控。不久后,第五次作案时,邢某虽发现客厅监控并拉断电闸,却已被拍下正脸。郇某一家报警后,邢某被抓获。案发后邢某退赔 1.5 万元并获谅解,最终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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