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菏泽中院微博
对傅女士来说,被骗走的近7万元并不是个小数目,出于个人顾虑,她没有报警,没想到警方主动找上了门。警方抽丝剥茧,最终锁定了莫某某、李某某、梁某某三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而调查发现,三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偷越国(边)境,已被云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调查发现,莫某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长期在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他们所在的犯罪集团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键盘手”主要负责聊天。警方展开抓捕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3人,关联被害人1397名,涉案金额达1.2亿元。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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