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山东高法微博
2024年10月,河南省唐河县警方抓获涉嫌为诈骗团伙跑腿取钱的“工具人”杜某,在其车内查获200万元现金。经查,这笔钱的主人是来自成都的张微(化名)。但警方联系到她时,她十分抗拒,曾挂断电话,拒绝沟通。原来在此之前,她经历了一场为期四个多月的深度骗局:网友“故里”伪装成军人,先情感铺垫后诱导投资,让她抵押房产借款1900万进行线下交付。当虚假账户显示4000万“盈利”时,骗子以缴税为由再骗张微200万后消失。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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