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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人结伙入室盗窃收获1.6元被刑拘
    发布时间:2025-05-30    浏览:57

    转载于历下检察微博

           此前,江苏的窦女士和陈某在社交平台软件相识,双方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在同居期间,陈某得知了她的手机密码,便趁她熟睡时从她微信里转走了3000元,悄悄将记录删除,还向她父亲以及妹妹分别发送微信要钱。要不是父亲及时发现异常提醒,窦女士还沉浸在恋爱的甜蜜中。
           窦女士报案后,警方发现陈某还在朋友家趁其睡着时,偷走了他的电动车和手机出卖和抵押。警方迅速将陈某抓获,经查,陈某因迷恋赌博欠下大量债务,竟想到用这种方式来堵住窟窿。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

    微信截图_20250530172613.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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