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江汉检察微博
“在‘金元宝’燃烧的过程中我一直心里默念平安健康……”3月30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一路口,44岁的女子张某未做安全防护,冒风烧纸祈福,没想到祈福未成,反酿祸端,纸钱残火引发火灾事故,造成7辆机动车被烧毁、2辆被烧损。目前,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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