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菏泽中院微博
近日,江苏扬州,法院审理一起诈骗人员冒充老人孙子诈骗的案件,并将追回的50万元返还给了5名被骗老人。去年8月,江苏扬州冯女士接到“孙子”电话。对方称因与别人发生冲突被拘留,需10万元“赔偿金”私了。冯女士凑了5万元,并按照“孙子”指示,将钱交给了两名陌生人,没过多久,冯女士发现自己被骗,立马报警。经调查,2024年7月30日至8月2日期间,3名犯罪嫌疑人在多地以“装孙子”的方式诈骗了5名老人。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三人五年三个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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