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晋法之声微博
江苏张家港的居某长期无业,平时喜欢喝酒赌博,没有经济来源的他竟打起了附近烟酒店的主意。居某向烟酒店老板声称自己的母亲去世了,要办白事酒席,需要以先赊欠后结账的方式购买大量烟酒等商品。烟酒店老板虽然不认识他,但因他是本地人,而且一般人也不会以自己母亲过世这种违反人伦理由行骗,便相信了他。此外,居某还假称儿子要结婚等理由,先后6次到多家烟酒店,骗得烟酒店老板财物,价值6万余元。谎言被戳穿后,居某被警方抓获。近日,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居某有期徒刑2年11个月,并处罚金。(零距离)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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