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侓知识

    当前位置:首页 > 析术观点
    男子划伤肚皮骑车碰瓷获利1万2
    发布时间:2025-01-07    浏览:205

    转载于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微博

           近日,江苏的王先生开车在路上,突然听到后面一男子叫他,称他骑的电动车被王先生车碰到,自己也受伤了,让他赔钱。王先生一紧张,当场转给对方2000多元,随后却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报案。警方很快找到了男子许某。原来,许某此前就因碰瓷被拘留,出来后他又对碰瓷手法进行了升级,在自己肚子上划几道伤痕,在电动车上也制造裂痕,随后到路上故意伪造事故,以受伤、电动车损坏要求赔偿,10天内先后8次得手,获利12000多元。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零距离)

    微信截图_20250107174039.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析术观点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0662655
    邮箱:xishulvsuo@163.com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江米店街2号院5号楼18层1815

    析术律师事务所电话/传真:010-65721219 京ICP备2022028589号-1

    版权所有:@ 2022 析术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