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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恶!利用好心人的同情骗钱 男子因诈骗罪获刑
    发布时间:2024-12-26    浏览:3

    转载于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微博

           2023年11至2024年4月,章某在上海多路口随机寻找路人搭讪,虚构工友或朋友受伤急需钱治疗,骗取多名好心人共计10余万元。当被害人催章某还钱时,章某以“去做苦力挣钱”等理由拖延,还以“准备去贷款但要给银行送礼”为由,继续骗取钱财。近日,经上海市徐汇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章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微信截图_20241226172658.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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