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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惕应聘工作先买车骗局
    发布时间:2024-12-20    浏览:302

    转载于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微博

           此前,江苏的葛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则“招聘物流驾驶员”广告,称可以与公司签物流服务合同且入职两年收入不低于40万,不过前期是要先买一辆货车。为了之后可观的收益,葛先生等人掏钱买了车,之后只接到了一个月的小业务,便没有了收入。原来,孟某与罗某等经销商约定好,诱骗这些求职者以13到14万的虚高价格,从经销商处购买实际车价在10万元左右的车辆。他们在短短7个月内,诱骗了23名求职者高价购车,收取返利总计58万多元,之后全部失联,公司也被注销。受害人纷纷报警后,孟某在外地落网,孟某家人帮助退还了全部赃款。近日,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孟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罗某等人也已另案处理。(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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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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