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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扮女高中生诈骗17万及茅台酒
    发布时间:2024-10-22    浏览:127

    转载于河南之声微博

           去年6月,江苏的钟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一名女高中生徐某。二人虽并未见面,但在徐某的要求下,钟某多次转给对方生活费合计40000多元。徐某称,其姐夫王某可以帮助钟某承接相关的工程。随后,王某以打点关系为由,收取钟某12万元现金、10条天叶香烟和4瓶茅台酒。然而,王某承诺的分包工程却迟迟没有兑现,钟某这才报警。经查,女高中生徐某及其姐夫都是王某假扮的。经统计,王某非法获利的17万余元,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及债务偿还。近日,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王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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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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