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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了一条朋友圈搭上了20万元 男子发朋友圈求购生猪被骗20万
    发布时间:2024-09-25    浏览:358

    转载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

           此前,江苏的丁某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求购生猪的信息。货车司机田某看到后萌生歹念,联系丁某称自己有渠道,还发去许多待售生猪的视频。不久,两人签订了20多万的生猪收购合同,丁某支付了6000元定金。第二天,田某又给丁某发去生猪装车、称重的视频,丁某爽快付清了尾款。可之后丁某却迟迟收不到货,几次联系后被田某拉黑。报警后,警方很快将田某抓获,而钱款已被他用于买二手豪车、买首饰哄女友、流连足浴场所挥霍掉了。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微信截图_20240925172149.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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