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菏泽巨野县法院微博
近日,江苏的丁女士接到一谎称是“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电话,称她的银行账户被盗用,涉及一起犯罪案件,需接受调查。丁女便按指示加QQ视频通话,并透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和密码等信息。之后,卡里余额全部被转走,她才意识到被骗。骗子到银行进行大额提现时,被工作人员发现报警。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追回了包括丁女士部分被骗资金在内的4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七十九条 【招摇撞骗罪】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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