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于黄龙检察微博
用户给商家的点评,好也好,差也罢,前提是真实,可有人竟然把写点评变成了敲诈的工具。在上海,当地警方接到电商平台报警说,有多家商铺接到了同一名用户的差评,要想删除差评,就得给这位用户交删帖费。从去年7月至今,不到一年的时间,已经有40多家商铺交了所谓的删帖费。经过民警调查,写差评的是屈某,他本职工作就是餐饮从业人员,专门负责维护餐厅的在线评价,原来是同行。他的借口大部分是“吃坏肚子”、“服务不好”等等,更过分的是,有些餐厅,屈某根本就没有去过,这是24k纯碰瓷啊,不到一年,屈某累计获利7000元。目前,他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写差评敲诈商家,屈某的危害不止是让商家赔点钱,还破坏的是商家和消费者之间最起码的信任,很可能成了“狼来了”的错误示范,您说,如果下回真有消费者差评,或者吃坏肚子,商家还信么?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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