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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恶意拨打110电话219次获刑
    发布时间:2024-06-24    浏览:209

    转载于长阳检察微博

           2023年7月,朱某酒后到村委会办公室,无故将宣传栏及办公室、卫生室的门损毁,因此留下案底。在找工作时,因其政审没有通过,便怀恨在心,在并无警情发生的情况下,借着酒劲恶意拨打“110”报警电话219次,对“110”接线员及派出所出警民警进行辱骂、言语威胁,还多次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恶意投诉出警民警。朱某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接出警工作秩序及政务热线资源,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经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24年2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审宣判后,朱某提出上诉。4月25日,济南市中级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微信截图_20240624141830.jpg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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