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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误入传销组织成骨干
    发布时间:2024-06-18    浏览:242

    转载于伍家岗检察微博

           近日,北京丰台警方破获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件,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谢某本想投资赚大钱,但却一步步走进传销团伙设下的陷阱。几年前,谢某为赚钱开始研究各种投资。通过朋友介绍,谢某加入了一个名叫华某会的组织,他们有专门的投资App,里面投资的项目都跟虚拟币有关。半年多的时间里,谢某陆陆续续投资了近200万元。按照上家要求,谢某开始拉人头,才能获得逐级提成和动态分红。为了早日拿回收益,谢某开始向身边的亲戚朋友下手。她每天都对亲朋好友进行洗脑,甚至还租赁了办公场所,对新加入的会员进行集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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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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