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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邀请邻居到家里做法4万黄金没了
    发布时间:2026-04-03    浏览:3

    转载于菏泽巨野县法院微博

           此前,江苏市民樊某搬入新小区后,结识了自称"深谙风水之道"的邻居陈某,便邀请其上门做法改运。陈某称做法需用黄金首饰放入符包,樊某信以为真交出首饰。陈某趁樊某闭目祈福时,将66.7克黄金首饰偷走,把空符包藏于花盆下、挂画后,还叮嘱樊某不可随意打开。
           半年后樊某搬家,发现符包空空如也才察觉被骗并报警。警方迅速抓获陈某,查实其早已将黄金变卖获利四万余元。法院最终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五千元,涉案财物已全部追回发还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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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析术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张喜东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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